2015年度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者:会计发布时间:2015-09-22浏览次数:153

各院系:
  2015年度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武汉市第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对策研究,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注重研究成果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参考。
二、研究重点
  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主线,围绕幸福武汉、生态宜居武汉、文明武汉建设,加强对武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着力破解武汉全面深化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关注武汉法治城市建设、创新驱动发展以及文化发展等前沿问题,调动青年理论骨干的积极性,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和使用效益。
三、课题设置
  基金项目课题采取后期资助,项目选题以《课题指南》为依据,原则上不偏离指南范围。研究成果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实证性、现实性,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提高服务科学决策的水平。今年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发表、出版的优秀学术成果(包括优秀论文、学术专著、研究报告等),还将对重点刊物发表、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优秀研究成果予以奖励。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为引导青年人才关注武汉社科研究,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也可申报。申请人必须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组成员应吸收从事与课题相关的实务部门工作人员参加。
  2、申报武汉市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须基本完成,并且是尚未发表、未出版的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社科基金项目一般在当年完成。
  3、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申报参评时,必须依据项目成果提供两篇内容不同的《成果要报》,字数在3000—5000字,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参阅。
  4、申报成果须由二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
  5、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五、有关事项
  1、《课题指南》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参照《课题指南》设计具体题目。申报课题要坚持学理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突出对策建议的现实针对性。
  2、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3、市社科办将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初评、终评、公示、复核审批等程序确定资助课题。
六、申报注意事项
  报送材料包括《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申报成果一式三份、《成果要报》一式三份(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院系申报汇总表》一份,学校接收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  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报送至5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kyc506@163.com
  附件:
  1、《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下载)
  2、《课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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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院系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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