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安排,本学期党员发展工作已经正式启动,请各专业方向做好本学期党员发展对象的推选工作。本次党员发展主要是针对2020级和2021级研究生,2022级研究生刚入校,按照党员发展优化结构的要求,有待进一步培养考察,对于较优秀的2022级学生可适当给予发展名额。
各班级推荐的发展对象不代表最终党员发展的结果名单,具体结果以学生党支部、研究生学生党总支、澳门新葡澳京7906党委讨论审核的公示结果为准,班级(专业方向)推荐的发展对象只代表有资格参与此次党员发展的综合评价。
一、发展原则及名额:
发展原则:根据党中央办公厅提出的关于党员发展十六字——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以及中组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教育部党组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文件精神,把学生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全面考察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群众基础等方面的具体标准,为防止把学业成绩作为学生党员发展的唯一条件,研究生党委修订了《澳门新葡澳京7906研究生党员发展对象综合评价细则》(附件一)。
发展名额:上级党组织分配的此次党员发展总名额为25人,根据学校分配的党员发展名额、各年级研究生现有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结构、党员发展十六字方针总要求(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各年级发展指标为:2022级不超过4人,2021级不超过12人,2020级不超过9人。以上名额为上限,各年级若不足或没有符合条件的发展对象可少推荐或不予推荐,请各专业方向做好发展对象的遴选和推荐工作。
二、发展对象要求:
1.发展对象候选人必须是经过团推优的入党积极分子,且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满1年,并且必须要有团推优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顺利结业;推优超过两年及以上未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者没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需重新培养考察。
2.学业成绩要求:为保证党员发展的先进性,学习成绩较好、上一学年各门学科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3.群众基础通过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和入党公示环节进行。
4.凡在上一年度班级、院系、学校活动中表现较差的学生(多次逃课、无故不参加班级、院系、学校要求的集体活动等)、研究生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的学生,当年度不得参与本次党员发展对象推选,请广大同学监督。
5.所有被推选的党员发展对象,必须经过研究生导师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签署意见才能递交相应党支部讨论。(参见附件三:研究生党员发展对象征询导师意见书)。
6.根据党员发展原则,经学校认定在校期间有突出表现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同学推选条件可适当放松,例如见义勇为的学生、荣获全国专业竞赛奖项的学生等。
7.发展对象理论培训班党校学习未顺利结业学生不予发展。
8.所有被推荐的发展对象须是在班级或院系学生群体中能起到积极带头模范作用的入党积极分子,素质过硬、思想积极向上、专业学习引领好、服务奉献意识强。
三、党员发展程序:
发展对象理论考核及综合量化评价(综合评价细则参见附件一)——研究生导师签署意见———党内外公示——确定重点发展对象——提交相应党支部讨论——研究生党总支讨论——澳门新葡澳京7906党委讨论——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发展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本学期党员发展工作进度,请各班级(专业方向)于11月8日前完成候选对象的综合评价。
2.发展对象导师意见征询书请各发展对象于11月7日前提交给班级团支部书记;发展对象党的理论基本知识考核拟定11月7日中午12:40—13:10举行,闭卷线下考试,请各位发展对象同学提前安排好个人时间。
3.请各专业方向推荐的党员发展对象个人认真填写《研究生党员发展对象综合评价统计汇总表》于11月8日晚21:00之前发送给本班团支书汇总,若由于个人自身原因未详细填写相关内容视为自动放弃发展资格,加分项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不退回)。(表格参见附件二)
4.请各专业方向团支书将《研究生党员发展对象综合评价统计汇总表》汇总(电子档,表附件二)于11月8日晚22:00之前发送给研究生学生党总支副书记季博邮箱845769629@qq.com,文件命名为《XX班党员发展对象综合评价统计汇总表》。
5.如对发展对象结果综合评价结果有异议,可与研究生学生党总支书记万庆召老师(81970710、18040533352)反馈,研究生学生党总支将对相应情况核实并作出处理,请同学们监督班级(专业方向)团支部推选工作。
研究生学生党总支
2022年11月2日
附件一:澳门新葡澳京7906研究生党员发展对象综合评价细则.doc